臺灣離岸風電 3-2 期選商確定 6 風場獲開發資格 預計11 月中完成行政契約簽署
臺灣離岸風電 3-2 期選商確定 6 風場獲開發資格 預計11 月中完成行政契約簽署
(圖片來源:iStock_Credit_NiseriN)
經濟部今(9)日正式公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 3-2 期選商暨價格排序,共 6 家開發商,共計 8 離岸風場專案參與商選,經評分及價格排序後,最終 6 風場進入排序階段,最終排名依序為森崴 (又德)、SRE (海廣)、沃旭 (大彰化東北)、CIP (渢妙二號)、Corio (海鼎一)、德能(英華威,德帥)。
因部份案場範圍重疊,經濟部表示將於套疊海域場域圖資後,儘速正式函知各開發業者容量分配結果。相關行政契約簽署預計 11 月中前完成。
能源署組長陳崇憲接受媒體受訪時表示,3-2 期選商經過資格審查、產業關聯性(國產化)審查,今日進行開標作業,確認競標價格。本次商選共 8 個風場投標,經層層審查,最終 6 風場進入排序階段。第一名可獲 900 MW + 100 MW 彈性容量,第二名 700 MW + 100 MW,第三名 500 MW + 100 MW,實際分配需套圖比對,目前尚未有明確結果。
沃旭的大彰化東北風場排序第三,但與排序第二的風睿海廣風場重疊高達 9 成,最終各家開發商獲配容量待經濟部進一步公告。本次風場最終獲配量僅 2.3 GW,低於原設定 3 GW 政策目標,有媒體報導指出未來是否會進行加開選商,有待能源署回應並依最終獲配結果進行調整。
風睿能源(SRE)公開表示,旗下位於彰化外海 、目標開發容量約 800MW 之海廣風電(Formosa 6)在評比中獲得肯定並取得佳績,除了要對主管機關在過程中堅守專業公正的態度表達感謝,也要向一同參賽的可敬對手致意。得標僅是取得風場開發的入場券,接下來尚有許多挑戰與困難亟待克服。風睿能源將秉持一貫態度,在推廣綠能的道路上穩步前進,同時與各界夥伴攜手,尋求與環境的共榮與共好。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裁古沛明 (Per Mejnert Kristensen) 發表聲明表示,沃旭能源團隊運用豐富的經驗,攜手臺灣的供應商以及企業購電客戶,遞交了技術和財務上都具備高度可行性的競標文件,對於沃旭能源未能在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二期競標中獲選,沃旭感到遺憾。臺灣仍舊是沃旭能源的重要市場之一,沃旭希望在未來數十年內持續在臺灣開發、建置、擁有和運維離岸風場。
「為了臺灣的未來及下一代,我們必須確保離岸風電的成功。而離岸風場的成功需建立在可靠的長期商業可行性,確保風場能夠如期完工交付,並符合最高品質。沃旭能源在臺灣營運並建置近2 GW的大彰化離岸風場,對於協助臺灣達成能源轉型目標、強化能源獨立、創造經濟價值和長期提供本地就業機會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古沛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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