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301 條款強制勞動進口調查 認列臺灣為風險低之經濟體之一
美 301 條款強制勞動進口調查 認列臺灣為風險低之經濟體之一

經濟部 6 月 3 日表示,針對美國貿易代表署 (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 公布 301 調查「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認定結果,臺灣此次被列為風險相對較低的 14 個經濟體之一,建議加徵較低的 10% 關稅,其他經濟體則擬加徵 12.5%。
目前美國關稅措施主要分為依《1974 年貿易法》232 條款調查項目,包括鋼、鋁、銅、汽車零組件、木材、半導體及藥品等,以及依 122 條款課徵的過渡性關稅。美方今年 2 月 24 日啟動 122 條款,係在高院判決後作為延續關稅政策的過渡性法律依據,預計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屆期失效,而美方預期於此之前完成 301 條款調查並公布最終稅率,最終關稅措施將轉軌適用 301 條款,不致出現 122 條款與 301 條款關稅疊加的情況。
USTR 於今年 3 月 12 日針對 60 個經濟體啟動調查,檢視各經濟體是否有效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並於 6月 2 日完成認定程序。調查期間共蒐集近 60 位證人證詞及超過 500 份書面意見。調查結果顯示,包括臺灣在內的 54 個經濟體被認定未充分實施或有效執行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USTR 認為,此類情形不利於全球消除強迫勞動目標,並可能造成市場競爭扭曲及對守法企業的不公平影響。
臺灣已與美國完成《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 ART) 簽署,將持續溝通以維護關稅優惠與競爭優勢。美方後續程序包括 6 月 22 日前受理公聽會出席申請及證詞摘要、7 月 6 日前提交書面意見,以及 7 月 7 日舉行公聽會並開放後續反駁意見提交。
來源: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