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批准再生能源項目的直接購電協議 (DPPA)

Jul. 12 2024

越南批准再生能源項目的直接購電協議 (DPPA)

Share

iStock_Credit_ismagilov.webp (39 KB)
(圖片來源:iStock_Credit_ismagilov)

越南政府已批准再生能源開發商可直接向消費者銷售電力的直接購電協議 (DPPA) 機制。該機制於 7 月 3 日由副總理 Tran Hong Ha 簽署並於 7 月 4 日發布詳細文件。

根據 6 月 3 日生效的 DPPA,連接電壓 22 KW 或以上且月均消耗量達 200,000 kWh 的大型電力消費者,可選擇直接從生產商處採購再生能源,不必透過越南電力集團 EVN。

涉及的再生能源開發商包括太陽能、風能、小水電、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波浪、潮汐、海流及屋頂太陽能的持證電廠業主。在此法令宣布之前,EVN 是越南唯一的電力供應商,企業單位無法直接向開發商購電。

該機制允許生產商和消費者協商電,力供應條款,並不設限容量、輸出及連接電壓水平上限,但限制購電者禁止轉售所購電力。消費者亦可選擇簽署財務或虛擬 DPPA,由 EVN 購電並售予消費者,但無法保證所購電力來自指定再生能源項目。

越南決定取消一個延遲的 Song Hau 2 號煤電項目 (裝置容量 2,120 MW)。該項目由馬來西亞企業 Toyo Ink Group Berhad (TOYO INK SDN BHD) 旗下子公司「Song Hau 2 號電力公司」(Song Hau 2 Power Company Limited) 所運營,越南工貿部於 7 月 1 日致函 Song Hau 2 號電力公司,通知其 Song Hau 2 號煤電項目的 BOT(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建造-運營-移交)合約終止。該 BOT 合約於 2020 年 12 月簽訂,在 2022 年 12 月,越南工貿部宣布 Song Hau 2 號未能按要求達成融資結算,違反了合約條款。

越南為實現 2050 年淨零排放目標,並與 G7 國家及合作夥伴簽署「公正能源轉型夥伴關係」(JETP),越南政府正在減少煤電項目。Song Hau 2 號是 2021-2030 年電力發展計劃中 5 個延遲的煤電項目之一。其餘 4 個延遲項目包括 600 MW 的 Cong Thanh、1,200 MW 的 Nam Dinh 1、1,320 MW 的 Quang Tri 和 1,980 MW 的 Vinh Tan 3。

根據越南第八版「國家電力發展計畫」(Power Development Plan 8, PDP8),這 5 個面臨股東變更和資金問題的延遲項目,若未能在今年 6 月 30 日前繼續運營,將被取消。Toyo Ink 集團於 6 月 7 日與馬來西亞進出口銀行簽署了 9.8 億美元貸款協議,但仍無法支撐該項目。

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 (Institute for Energy Economics and Financial Analysis) 研究員吳玉環 (Christina Ng) 於 7 月 3 日表示,根據 JETP 協議,越南承諾將煤電裝置容量限制在 30.2 GW,若 Song Hau 2 號建成,這一限制可能被突破。

參考來源:S&P Global

EnergyOMNI 全能源 I Enera Media Ltd. 恩能新元傳媒有限公司

立即訂閱,加入淨零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