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和歐盟就離岸風電國產化措施諮商達成共識 將續共創雙贏
臺灣和歐盟就離岸風電國產化措施諮商達成共識 將續共創雙贏

歐盟於本 (113) 年 7 月 26 日在世界貿易組織 (WTO) 就臺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措施要求,進行爭端解決諮商,臺歐雙方經過數回合的建設性諮商溝通,已達成共識,歐方將暫停 WTO 爭端解決程序。
離岸風電為臺灣經濟及能源安全政策的一環,也是推動「2050 淨零碳排」目標的重要施政作為。近年國際離岸風電市場變動劇烈,使離岸風電業者在執行開發計畫下的產業關聯性計畫 (Industrial Relevance Plan, IRP) 面臨許多挑戰。
為確保綠電的穩定供應,我方同意在確保離岸風電計畫可如期併網供電的目標下,協助開發商因應其在執行 IRP 面臨的困難,並在申請變更 3.2 期計畫 IRP 方面適當展現彈性。對於未來離岸風電開發計畫,相關選商規則將不會納入強制性的 IRP。歐方已感受到臺灣協助開發商解決問題的誠意,雙方已達成共識。
我方由臺灣經濟部部長郭智輝,於 11 月 5 日致函歐盟貿易總署總署長 Sabine Weyand,說明我方上述政策承諾;歐盟貿易總署長 Weyand 也隨即於同月 7 日回函,表示肯定臺灣將有效處理離岸風電開發商在執行上所遇到的困難,在臺灣落實相關承諾下,歐盟將不會在 WTO 採取進一步動作 (will not have to take this matter further in the WTO)。
歐盟是臺灣第 4 大貿易夥伴,以及第 1 大投資來源國,雙方理念相近。自臺灣政府推動離岸風電開發計畫以來,即獲得歐盟開發商的高度支持與積極參與,對相關計畫的順利推展貢獻良多。
透過本次諮商,我方承諾有效處理歐方數年來關切的 IRP 執行議題,對於歐方持續支持臺灣離岸風電開發計畫,以及確保臺灣綠電穩定供應的長遠目標具有重大意義;此次諮商對臺、歐雙方而言是雙贏的結果。臺灣政府將持續輔導國內供應鏈,培養其國際競爭力,以拓展區域離岸風電市場。
另外,歐盟官網所發布之聲明稿指出,此次協商另一項重要成是,臺灣承諾在未來的分配輪次中,不再將當地語系化要求作為資格條件或獎勵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