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刻不容緩 政策需回歸支持再生能源持續發展

能源轉型刻不容緩 政策需回歸支持再生能源持續發展
臺灣能源轉型正處於關鍵時刻。一方面,核能今年 5 月正式下線,企業對綠電的需求日益升高,淨零目標與碳邊境調整機制 (CBAM) 逐步施行;另一方面,再生能源的兩大主力:太陽能光電開發已進入平原期,而原本能作為下一階段大規模綠電供應主力的離岸風電開發卻遇到各種亂流,開發速度趨緩。要讓能源轉型持續推進,必須擴大長期再生能源的供給,政府需要考量局勢變化與產業發展的需求,動態調整發展策略,善用新的政策工具來強化市場信心。
臺灣出口導向的半導體、高科技等工業部門規模龐大,用電量更是可觀,一年消耗超過全國一半以上的發電量,對綠電的需求強勁。拿離岸風電為例,幾年前設計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即是以企業直接購電為風場融資的財務保證,讓躉購制度得以退場。然而,2022 年開始受到歐洲烏俄戰爭影響,各國競相推出更多的離岸風電開發計劃,造成供應鏈緊張、建置成本上升及他國補貼競爭影響,加上美國政策轉向讓大型企業及其供應鏈的淨零行動暫時放慢腳步,臺灣此時要單靠企業購電約 (Corporat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CPPA) 去生成一個有說服力的專案財務模型,難度愈來愈高。因此如果能導入已在歐洲成功施行多年的差價合約 (Contracts for Difference, CfD) 機制,將有助於打造穩定且可預期的再生能源市場環境,重新創造巨量的開發動能。
CfD 制度如何發揮作用?
CfD 的核心設計是:當市場電價低於協議價時,政府補貼差額;當電價高於協議價時,開發商須繳回超額收益。這種價格穩定機制能確保開發商現金流穩定,也為金融機構提供可預期的融資模型,是離岸風電等資本密集型項目的關鍵支撐工具。
英國即是推動 CfD 的成功典範。自 2014 年實施以來,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快速成長,發電成本也因而下降,給予投資人很好的回報。制度化的招標與預算控管,不僅吸引大量資本進入市場,更建立起成熟穩定的綠能供應結構。
目前臺灣主要透過「企業購電協議」(CPPA) 推動綠電市場。儘管 CPPA 提供企業直接參與綠電採購的管道,但長期履約風險對中小企業、乃至於信評不理想的大型企業仍是挑戰。若能搭配 CfD 制度,將能更全面拓展綠電供需兩端,提升整體市場效率與穩定性。
臺灣經驗:高鐵的平穩基金
回顧臺灣高鐵經驗,可見有效的價格穩定設計是大型基礎建設成功的關鍵。高鐵初期雖面臨財務危機,政府於 2009 年啟動財務重整,不僅協助債務展延與資金注入,更導入「收益上限繳回、虧損補貼介入」的平穩機制保障。
此制度本質上即是 CfD 的變形,透過合理分攤風險與利潤,使投資人與政府利益一致。最終,高鐵自 2011 年起轉虧為盈,穩定營運至今,並成為全台交通命脈之一。這證明了資本密集、回收期長的大型基礎建設,只要制度設計完善,便能吸引長期投資、實現永續營運。 離岸風電具備相同特性:前期投入高、建置期長、價格易受波動影響。借鏡高鐵經驗,導入 CfD 制度,將為再生能源開啟新一波成長曲線。
政府扮演推手的角色
為加速 CfD 制度上路,政府可從以下四大方向著手:
1. 立法授權:
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增設 CfD 條文,賦予主管機關設計價格機制、履約條件及補貼回收權責。
2. 設立專責平台:
英國能源安全及淨零碳排部(Department for Energy Security and Net Zero)成立級的「低碳合約公司」(Low Carbon Contracts Company, LCCC) 負責與與再生能源公司簽署為期15年的差價合約,同時管理基金收入與補貼執行。臺灣可由主管的能源署或中立第三方成立「CfD 管理機構」,統籌招標、簽約與清算流程,提升制度透明度與執行效率。
3. 設計財務保障機制:
成立「綠電穩定基金」,以碳費、綠電稅或超額利潤回饋提供財源,確保制度穩定與財政永續。
4. 施行 CfD 與 CPPA 搭配互補:
CfD 可以作為再生能源開發穩定的基石,吸引長期持續的投資,搭配遵循市場機制的CPPA ,形成完整綠電交易生態,案場開始運營後產出的綠電與憑證可供給更廣泛的企業,協助他們履行淨零承諾。
CfD 推動可採階段式路徑,優先納入投資金額較高的離岸風電與儲能專案,根據實施成果調整優化,再逐步擴及太陽能、陸域風電與新興技術應用。
結語
再生能源政策必須著眼長遠,今日制度設計將決定未來數十年能源與產業的競爭力。導入 CfD 制度,不僅能重振再生能源投資信心,也為綠電市場建立長期可行的發展平台。
臺灣過去十年透過躉購制度成功推動光電與風電市場成長,離岸風電更於中國以外的亞太地區領先。如今面對全球能源轉型的挑戰與高升的市場競爭,政府需以更積極的創新思維幫助產業重拾開發的動能,規劃適合臺灣的 CfD 架構,讓再生能源成為驅動未來產業競爭力與永續發展的重要引擎。
延伸議題:跨國海底電纜與區域再生能源、電網整合
臺灣可以成為亞太再生能源發展與跨國電網整合的樞紐,輸電的基礎建設將是關鍵。研議中的台日、台菲 的高壓直流 (HVDC) 海底電纜與離岸風電一樣都是屬於高資本、長回收期的大型基礎建設計劃,對政策與投資環境要求極高。
若能搭配類似 CfD 的價格穩定機制,將顯著提升投資可行性與國際合作意願。政府應優先建立完備的 CfD 機制並架構 CPPA 市場交易環境,作為未來跨境輸電、電價結算與碳權整合的基礎設施。
如同歐洲海底電纜已成功串聯多國市場,臺灣地處重要戰略位置,先進的科技與半導體產業形成了亞太地區最大的需求市場,有絕佳的優勢透過前瞻政策與區域合作,成為區域電網串接的樞紐與再生能源發展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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