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妮觀測站 I 地區性離岸風電目標盤點
歐妮觀測站 I 地區性離岸風電目標盤點

編譯:全能源
英國能源智庫 Ember 近期出版「2030 年離岸風電目標」報告,指出全球已有 27 國訂定離岸風電目標。除了國家層級,也有一些區域及地方層級設定其目標值。
韓國在文在寅政府時期設立 2030 年 14.3 GW目標,李在明上任後提出將目標量提高至 20 GW的政策,但目前尚未正式入法。韓國部分地區也有提出自己的離岸風電目標,像是全羅南道(Jeollanam-do)目標 2030 年裝置 30 GW,其中 9 GW在麗水(Yeosu)、8.2 GW位於新南(Shinan)。全羅北道(North Jeolla)2028-2029 年預計裝置 2.5 GW。蔚山地區(Ulsan)則目標 2030 年達 6 GW。在李在明政府時期大力推行離岸風電,或許有望進一步更新地方目標值。
中國在最近更新的國家自定貢獻(NDC)設有 2035 年光電加風電總裝置 3,600 GW目標,尚未設定中期至 2030 年的官方目標值。不過中國目前已有 11 個省份已制定 2025 年目標,並正在研議其 2030 年的目標。
中國各省離岸風電目標
| 省分 | 2025年目標 (GW) | 2030年目標 (研議中, GW) |
| 江蘇 | 15 | 20-25 |
| 廣東 | 18 | 66 |
| 山東 | 5.5 | 12-15 |
| 浙江 | 6.5 | 15 |
| 福建 | 5 | 10-12 |
| 上海 | 1.5 | 3-5 |
| 海南 | 5 | 15 |
| 廣西 | 3 | 7-8 |
| 河北 | 1 | 2-3 |
| 遼寧 | 2 | 4-5 |
| 天津 | 1 | 2 |
資料來源:Ember
美國目前則有 11 州已制定離岸風電目標,其中 4 個設定 2030 年以前目標,多數則是設定 2031-2040 年的中期目標。在川普總統上任後於聯邦層級推動多項對離岸風電不友善的政策,誓言終結綠色新政,但部分州政府仍持續投入離岸風電的開發。例如加州州議會在 9 月宣布通過 4 項離岸風電港口建設的預算,加州能源委員會也於 10 月撥款補助浮動式風電港口的建設。
美國各州離岸風電目標
| 州名 | 2030 年(前)目標 | 2040 年(前)目標 | 其他 |
| 紐約 | 2035 年 9GW | ||
| 紐澤西 | 2040 年 11GW | ||
| 麻州 | 2027 年 5.6 GW | ||
| 羅德島 | 2030 年 1.43 GW | ||
| 康乃狄克 | 2030 年 2 GW | ||
| 馬里蘭 | 2031年8.5GW | ||
| 維吉尼亞 | 2034 年 5.2GW | ||
| 緬因 | 2040 年 3GW | ||
| 加州 | 2045 年 25GW | ||
| 北卡羅萊納 | 2030 年 2.8 GW | 2040 年 8GW | |
| 路易斯安那 | 2035 年 5GW |
資料來源:Ember
歐盟在 2024 年設定離岸風電官方目標,2030 年達 86-89 GW、2040 年 259-261 GW,以及 2050 年 356-366 GW。除此之外,也有幾個地區性的目標值。首先是開發最成熟的北海地區。北海周邊的丹麥、德國、比利時以及荷蘭,在 2022 年共同簽署《埃斯比約宣言》,宣示至 2030 年目標裝置量 65 GW,到 2050 年達 150 GW。2023 年舉辦的北海峰會上,比利時、丹麥、德國、法國、愛爾蘭、盧森堡、荷蘭、挪威及英國等九個國家計畫將北海裝置量至 2050 年擴大到 300 GW。其次,波羅地海地區也是離岸風電重點開發海域。2022 年時,德國、波蘭、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芬蘭、丹麥及瑞典於能源安全峰會上同意,至 2030 年在波羅地海裝置 16.5 GW的離岸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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