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亞風能將不參與 3-2 區塊開發第二期選商

Apr. 09 2024

台亞風能將不參與 3-2 區塊開發第二期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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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亞風能今 (9) 宣布,經審慎評估後決定不參與臺灣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二期選商。

台亞風能成立於 2020 年,為臺灣唯一擁有本土團隊與資金的開發能源商,過去從潛力場址、區塊開發第一期均全力支持政府能源政策,並成功獲配容量取得開發資格;此外,台亞風能亦積極籌備風場前期準備工作,包括位於苗栗的「環亞離岸風力發電計畫」已通過環評,並具備投標資格;而位於彰化澎湖海域交界的「環澎一及環澎三離岸風力發電計畫」,已依澎湖地方意見,重新確立場址規劃並進入環評程序,更將持續深化溝通,展現本土開發商與澎湖在地共榮共好的最大誠意。

台亞風能表示,雖不參與區塊開發第二期選商,台亞風能仍將投注更全面有效的社會溝通及專注於目前參與專案之進程推動,扮演臺灣能源轉型關鍵角色,戮力提升臺灣能源多元及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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